2024年,有两项关键申报,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和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申请,截止日期定在3月31日,可别再延期了哦!具体如何申报?看这里!
早动手,事半功倍!还未启动申请程序的公司,赶紧行动起来吧!
一: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
截止日期为3月31日,别再等到6月底了!
谁需要申报呢?
个体工商户业主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、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,以及其他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个人,只要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,并实行查账征收,就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。
在哪里缴纳?如何缴纳?
只有一处经营所得的,向经营管理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,填写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;多处经营所得的,分别向各自经营管理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,但需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,填写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C表)》。
经营所得的税款如何计算?
个人取得经营所得且没有综合所得的,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可减去6万元费用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法定扣除项。
取得两处以上经营所得的,应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;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则采用“先分后税”原则计算。
二:个人所得税手续费
简单说,就是公司代为扣缴员工个税,税务局会按入库个税金额的2%退付给公司手续费。但要记得申请哦,3月30日前网上提交申请,税务局才会退还。
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,扣缴单位按扣缴的税款支付2%的手续费。自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,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“退付手续费核对”模块,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。
注意:个税手续费申请返还截止日期并非3月31日,过期不申请,等同于放弃。
另外,以下汇算清缴即将启动,请务必与上述分开申报,切勿漏报漏缴!
提示: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5月31日!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从3月1日开始,截至6月30日结束!
【温馨提醒】老板们,时间不等人,务必尽快完成申报,避免因延迟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。